鹰工商公字〔2011〕138号
关于印发《鹰潭市工商局打击传销
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宣传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赣工商公字[2011]12号)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传销的辨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传销,经市局研究决定,制定《鹰潭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平交易 打击传销 宣传 通知
鹰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10份
鹰潭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宣传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赣工商公字[2011]12号)要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传销的辨别能力,现就近期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计划
1、组织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地要采取张贴宣传画、拉宣传横幅、专题讲座、手机公益短信、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示等措施,多层次、多角度地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在10月份,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示或打击传销宣传专栏至少1次,拉宣传横幅必须在5条以上,要在工商机关办证窗口显示屏制作和播放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内容的滚动字幕,市局、贵溪局要在局网站发布打击传销警示至少1次。
2、组织好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在9月下旬到12月底期间,组织一次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政策,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各地要将近几年的打击传销工作成果制作成宣传板块摆放在咨询活动现场进行宣传,并要针对当前以“资本运作”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传销行为印发宣传资料,从理论上进行深刻剖析,驳斥其歪理邪说,彻底揭露传销的本质,让广大群众自觉地远离传销。
3、组织好打击传销宣传“三进”活动。各县(市、区)工商局要结合“无传销社区(村)”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好打传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活动。要针对在校学生、退伍战士、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各自情况和特点,进行切实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揭露当前传销分子的骗人技俩,提高他们对传销行为的识别能力。
4、组织好反传销警示教育电影《黑梦》等宣传片的观看活动。各县(市、区)工商局要组织辖区内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工作人员观看《黑梦》等宣传片,指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教育从业人员严格自律。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工商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力宣传打击传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源头防范和抵制传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现代信息手段和宣传资源,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从而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力争取得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新成果。
2、强化信息报送工作。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的基础性工作,是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指标之一,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分析总结,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上报材料要求侧重实物、照片、数字。请各县(市、区)工商局于2011年9月25日前将本次宣传工作计划和初步成果市局公平交易局。12月25日前报送下半年宣传工作总结材料。